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公告

    时间:2024-11-18 18:02:01作者:admin分类:教育资讯

    【优化助学政策 助力学子圆梦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新调整通知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教育局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分行,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,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,以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,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,确保学生贷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,同时缓解学生经济压力,现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完善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上调

   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(包括第二学士学位、高职学生、预科生)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将从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;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将从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。此次调整旨在确保学生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,剩余部分可用于补充日常生活费用。

    额度调整后,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、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,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、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,也将相应调整,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,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。

    二、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整

   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将由现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减60个基点,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。对于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,承办银行可以与学生协商,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。

  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若之前发布的任何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,均以本通知为准。未涉及的其他事项,将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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